衡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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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凌训龙
各位代表:
我受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,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。
2010年,是“十一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成效之年,也是人大工作实现新突破的一年。一年来,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衡山县委领导下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省、市人大会议精神,严格按照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,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,全年共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,主任会议21次,听取和审议“一府两院”专项工作报告15个,作出决议、决定8项,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次,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,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一、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中心,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,服务全局工作有新成效
一年来,常委会着眼维护衡山全局利益和事关全县长远发展的整体工作,运用调研、视察、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、执法检查、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等方法,督促政府抓项目、优结构、强基础、促消费、保民生,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为提升县城品位,认真督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建设和管理,提升城市品位的议案》,专题听取和审议县城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,督促县人民政府抓好开云南路二期开发,不断完善市政设施、强化规划管理、落实管护措施、开展文明县城创建,推动了县城建设和管理工作。为促进经济增长,视察县内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,并对招商引资、优化发展环境、发展规模企业、抓好项目建设等事关全县长远发展的课题进行调研,提出了转型升级、强化行政服务效能、打造新的增长极的意见和建议。为有效增加投入,批准财政担保贷款4300万元,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,并在审议财政预算调整计划时,建议政府调整资金8000万元用于经济建设项目和民生方面。为推动财政增长,听取和审议财政、计划专项工作报告,作出相应决定,督促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强收入征管、减少非生产性支出、降低税收成本,全县财政总收入突破4亿元。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,认真审议白果地质灾害治理和恢复重建工作报告,督促政府筹资800余万元实施地质灾害治理,并对受灾群众给予合理安置和补偿,促进了灾害治理和恢复重建工作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