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衡山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
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(草案)
(提请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)
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议案组
大会主席团:
根据本次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决定,截至3月24日下午4时止,大会议案组共收到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43件。其中,属于农经城环方面的13件、工交财贸方面的
20件、科教文卫方面的8件、内务司法方面的1件,其他方面的1件。上述议案紧扣发展主题,关注民生,切合实际,重点突出,内容详实。代表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,认真行权履职,主要就县人民广场的维修和管理,湘江河、涓水河的治理,乡、村公路的硬化、连接、养护,农村水利设施的维护和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、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,为全县工作科学决策提出了极具价值的参考。
根据本次会议《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》的规定,议案组建议对上述43件议案都不予立案,一并转作重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交由县人民政府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及有关机关组织办理。其理由是: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《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》第一条的规定,上述43件议案的内容有的不是属于全县的重大事项,而是属于某个局部、某个方面、某个单位的具体事件;有的虽然事关全县大局,但县人民政府已列入了2011年的工作计划,没有必要立案列入大会议程。如关于确保我县医改顺利推进的议案,县人民政府在2011年的工作计划报告中,已经作了安排部署。这里要特别提出的是,有些议案,代表们已连续提过几次,如杨石良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涓水河治理的议案,去年被列入重点建议、批评、意见交办,县政府组织水利、国土及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办理,但效果不明显。为此,我们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,明确职能部门的责任,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。
此外,截至3月24日下午4时止,大会议案组还收到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、批评和意见58件,对代表们的这些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整理,依照法定程序交由县人民政府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及有关机关、组织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。
县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

